陪柳道青回艾兰茨家族之后,熊猫本想离开,却被卡特琳娜等人给挽留住了。
“朋友登门,连饭都不吃一顿,酒都不喝两瓶……别人会笑话我们艾兰茨家穷得揭不开锅的!”
个子小小的卡特琳娜有着和她身高截然不同的豪气,一句话就说服了熊猫。
混江湖第一就是要面子,艾兰茨家的面子一等一的要紧,反正他也没什么急事,这里有吃有喝,住上几天也不错。
于是他就留在艾兰茨城堡混了几天好酒好菜——菜倒也罢了,横竖没有三余做得好,但艾兰茨家族的酒可真是好,不是一般的好,是非常好!就算是当初在色雷斯王都爱德华家,也没喝过这么好的酒。
卡特琳娜·艾兰茨豪爽大方,熊猫也是,所以他喝了不算,临走的时候还拿了一桶。卡特琳娜倒是无所谓,柳道青却在私聊里面抱怨了好几回。
因为做酒心巧克力的缘故,这鱼锅对于艾兰茨家族酒窖的存货颇为了解。熊猫拿的是最高档的存酒,整个酒窖里面总共也就七八桶。他絮絮叨叨地说,本拟将来跟卡特琳娜结婚的时候用在婚宴上,却不料被熊猫连喝带拿,剩下的这些办婚宴怕是不够了,只够用在给孩子庆祝成年的宴会上……
熊猫听他抱怨了几句,又唠叨了几回,忍不住摇头叹气——柳道青平时也挺靠谱的人,怎么牵涉到感情,就变成了一个纯种的傻缺呢?
他暗暗琢磨,觉得还是清河县的武二哥说得对,女人这东西招惹不得,沾了女色,什么英雄好汉都要成软脚虾!
带着这桶酒离开了艾兰茨家族的领地,熊猫举目四顾,却不禁有些彷徨。
他不想回公会城堡。
城堡里面什么都好,唯一的问题在于,有那块能看到地球上情况的水晶。
公会水晶里面能够看到每一个穿越者穿越时候的情景,大多数穿越者都已经借助它在偌大的地球上找到了自己,就连正在夏威夷海滩上看上空妹子打沙滩排球的腐败分子王土豪都不例外。熊猫虽然找借口推辞了过去,但时间长了,早晚都会有推辞不过去的时候。
要是再引动了那些好事之徒们的好奇心,让他们非要在水晶上找一找他的情况,那就不美了。
穿越者们大多都见过血杀过生,他倒不怕血流满地的样子吓着别人。只是别人都好端端的大活人,就他是一条死鬼,纵然大家嘴上不说,心里未必就不会有点嘀咕。
在这世上,不怕丑,不怕坏,不怕穷,不怕怪,就怕与众不同。
事有反常即为妖,他不想要被人用别样眼光看待。
既然不愿意在城堡长住,熊猫自然就要另找住处。他琢磨了一下,就想到了一个不错的去处。
卡马拉大沼泽。
这地方魔怪横行,冒险者也极多,很适合闯荡江湖,积累经验值。而且他现在因为使用了“天谴”的缘故,在很长一段时间里面都不能使用圣武士技能,正好老老实实转行菜刀战士,体验一下冒险者的生涯。
熊猫是个有行动力的人,想到就去做。回城,然后借助人间大炮直飞西陆东南。
说来也巧,他落地的地方不远处,就是大沼泽北部一个小有名气的镇子,叫做新索匹格镇。
虽然名字叫做“镇”,但这地方充其量也就是个寨子罢了。粗藤蔓绑扎硬木制造的拒马和栅栏,大概挡得住哥布林、史莱姆或者是那些没有狂暴化的野兽,至于更强的怪物,那就超出了它的能力极限。
对于新索匹格的人们来说,这种程度也已经足够了。毕竟这里是大沼泽的边缘,那些强大的魔怪们大多生活在沼泽的中央,并不会轻易来到这里。
倒不是说它们不能来到这里,而是不值得。
以那些强大魔怪的能力,想要来到大沼泽的边缘,袭击乃至于攻破这个小镇,都不算难事。但这意味着它们要暂时抛下自己经营许久的领地,冒着激怒一路上那些强大魔兽的风险,最后还要和小镇上可能会有的强者来一番殊死搏斗。
或许有很大的概率能赢,但赢了又能得到什么呢?
威名?食物?这些对魔物毫无用处。
除了这个沼泽的王者,“翠绿的扫荡者”巨龙卡马拉三世之外,几乎从没有高等魔怪从大沼泽的中心出来过。那条强大的绿龙也只是偶尔在天空中转一圈,宣示它的领地而已。
这条绿龙的事情在西大陆冒险者里面算是尽人皆知,然而除了一些看骑士小说看傻了的智障之外,并没有人去屠龙。
屠龙是很危险的事情,就算传奇强者也不敢保证死的是龙而不是自己。除非是恶龙作孽多端,大家实在忍不下去,否则和巨龙相安无事,大家各过个的日子,才是正理。
就像雷顿那边有个龙领主,天天除了吃吃睡睡泡泡温泉之外,就是喜欢听小姑娘给它读故事,以及处理人间的案子。天下的强者们,就没有哪怕一个会去找它麻烦的。
“翠绿的扫荡者”差不多也是这样,只要你不自己作死,它是不会对沼泽里面那些城镇下手的——曾经有传奇强者跟它聊过,它表示“吃那些需要剥皮的东西太麻烦了”。
所以在沼泽里面,有这么一条铁律:无论何时何地,都不能把身上tuō_guāng了,哪怕是洗澡,至少也要戴个头盔。
尽管强大的绿龙未必会看得上对于它来说只是一小块肉条的食物,但还是不要让自己看起来像是它的食物比较好。
对于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