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是大学校园里的一个传奇。他留很长的头发,弹得一手好吉他,有张英俊而冷傲的面孔。很少笑,可是一笑起来,天真而邪气,甜美宛如一个刚做了坏事,为自己的得逞而得意万分的小孩。

她是学校里的另外一个传奇。校长的女儿,成绩自然是无可挑剔的优异。有着清丽而温婉的容颜,气质典雅。更难得的是天生驯良的好脾气,美丽的嘴角总是带着柔和的微笑,对谁都是轻声细语的。是很有人缘的好女孩。

虽然他们两个是那么不一样的人,但是大家都很喜欢他们。更有不少人希望这两个传奇有一天可以变成合并成为一个,只属于他们两个的共同的传奇。那一定是一场惊天动地轰轰烈烈的倾城之恋。

她的确是爱他,从一开学,第一次看见他,就无法自拔地爱上他。在她的十几岁的生命里,还从来没有看见过这样的人。他就像一阵旷野里清新而放肆的凉风,不自觉得吹过了平静已旧的湖泊,激起了无数涟漪。少女那寂寞而神秘的芳心,就那样不可救药地深深沦陷。

他每天踩着铃声进教室,她就开始学他,每天捏准了时间与他在教室门口“巧遇”,只为了可以微笑着轻轻对他说声,“hi,好巧。”可是他总是神情冷漠,不假辞色。

逃课对他而言实在是家常便饭,平日里捧着吉他的时候要比捧着书的时候多得多。可是他实在是聪明过人,每次考试的时候从来不会低空飞过,那成绩一向叫看准他一定会挂的老师大吃一惊,叫平时用功的同学妒忌不平。她也就时常翘课,去礼堂的窗外,安静地聆听他弹吉他。却始终没有进去看着他练习的勇气。

她甚至每天对着镜子练习他的表情,那似笑非笑,嘴角微微向上,带点冷嘲的样子,是他的招牌表情,也是她的挚爱。她越来越像他,是不是爱他就会变成他?但始终是落花有意,流水无情。

后来,在校庆的时候,他被同学连拉带拽,随便上台去唱了一个歌。立刻就被星探发掘,打造成当红少年偶像。那一双流离不羁却又清澈冷冽的眼睛不知迷到了多少女孩子。都说动人,任是无情也动人。

别人新出道的时候都是很乖巧听话的,媒体说什么就是什么,再不乐意也要赔笑。因为是新人,所以要委曲求全。可是他是不一样的,总是冷着一张俊脸,斜着那双狭长的单凤眼睛看人。平时就不爱说话,要是有记者惹他不高兴了,他就摔吉他,甚至骂人。他越是桀骜不逊,越是叛逆高傲,大家就越喜欢他。都说那叫酷,那叫个性。

自从他成名之后,每天仿佛都有上不完的通告,做不完的宣传。她和他的距离自然是越来越远了。不,也许从来就没有近过,只不过现在被拉得更远。可是她痴心不改,每晚都在他宿舍楼下等他,亲手交给他一封信。

有时他彻夜不归,她就等到第二天天亮。似此星辰非昨夜,为谁风露立中宵?

就算他偶尔回来,他也是不说一个字,接过她的信,看也不看就当着她的面撕掉。

浅紫色的信封,娟秀而坚定的字迹,工工整整地写他的名字。是用纯蓝的钢笔墨水写的,每一个字都像是一颗闪闪发亮的蓝宝石。

被他无情撕裂的时候,那信封里面会飘出粉色的樱花,纯白的茉莉,绚丽的红叶,金黄的腊梅,随着季节的不同而变化。唯一不变的是那素白的信笺,总是带着淡淡的令人愉悦的芬芳。红笺小字,原来是述不尽平生意的,那是一颗敏感而纤细的少女芳心,可是狂傲冷酷如他,从来不懂得珍惜。

四年,她给他整整写了四年的信。笔调总是那么温和淡定,含蓄矜持,细水长流的,那是她的风格。可是她的字从端正的楷书变成了狂野的草书,也许是因为她内心一直痛苦压抑,那隐忍的深情无处宣泄。忍字终是心上一把刀。

大四了,同学们都开始变得忙碌起来了,或者忙着考研,更上一层楼,或者实习,联系将来的工作单位。只有她依旧一往情深,坚持不懈,相信他终有一天被感动。那样的心有独钟,反而让她差不多成了学校里最大的笑柄,再没有人像过去那样用艳羡的眼神看她,倒是有人在她身后指指点点的。

她再也受不了了。她是那样优秀的女子,到底心里还是骄傲的。她站在学校那高高的教学楼上,她说要是他再不理她,她就要从那里跳下去。

学校里轰动了,一大群人围在楼下,男的,女的,老师,学生,大家都劝她不要做傻事。她的父亲,那斯文儒雅的校长,头上已有斑斑白发,见爱女一心求死,心如刀割,老泪纵横,颤声求她,“囡囡,不要。囡囡,快听话,乖乖下来。爸爸上去接你。”可是她已经不同了,自从见到他的那天起,她就抛弃了自己昔日的温柔婉转,学着他那样冷酷桀骜。

她只是很平静地冷笑,不许他们上来,更不许他们靠近她。她只要见他,她的心里只有他,她也只看得见他。

而此时,他正坐在名贵的跑车里,去参加一个重要的歌迷见面会。明明看见前方被人群围得水泄不通,他只是吩咐司机鸣笛让众人让道。大家拍着车窗求他下车去劝劝她。连他的经纪人都担心得让他去看看。他只是冷冷地反问:“关我什么事,她爱我,我就一定要爱她吗?就算我现在把她劝下来了,难道我还要许她一个未来吗?她不会跳下去的,她只是在威胁我罢了。”他本来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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