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尚小说>都市现代>大道法则>第五十二章 琐事(六)

伤疤胡身上的伤并不严重,除了手臂、胳膊骨折,其他地方顶多有些擦伤,甚至被他撞的发瘪的面包车其实也并不是他自身的力道,而是刘士的的力道传导过去产生的结果。

换句话说,刘士手下留情了,他可不会随随便便杀人,更何况他想要的消息也只有老大这个角色的人才知道。

但刚才的那一击也不是简单的攻击,看伤疤胡此时依旧制止不了来自内心深处的恐惧就可见一斑了。

因为刚刚那一瞬间,不仅仅是刘士那快若闪电的速度和让人无法抵抗的力量。

还有那种仿佛凶兽一般的压迫感从他的心底涌起,就好像一只虫子遇见了天敌一样,只能任人宰割,毫无还手之力。

正因为这种威压,才使得自己竟然在战斗的时候发起了呆,更是在被一拳砸飞好几米后依旧处于恐惧状态之中。

不理会一边看得惊呆了的小喽啰们,刘士轻轻松松、慢慢悠悠的走到了伤疤胡的身前,还一边回想着刚才使用气势的过程。

自从自己的精气神都提高到现在程度之后,气势的作用就逐渐的体现了出来。

虽然依旧没有梦境世界中那么强,但也不再是只能欺负欺负哈士奇的程度了。看看眼前的一脸惊容的家伙就知道威力还不错。

“是不是现在足够清醒了!那么,就说说吧,你的雇主是谁?”

伤疤胡张着嘴,眼中闪过复杂的神色,好半响,一脸颓唐的说道:

“是郑家二公子!”

“郑家二公子是谁?”

“郑爽!”

“呵呵……”

刘士脸上浮现出莫名的笑意。刘士可不是没有准备的人,在为了给林之月快速拿到驾照而给李云霄打电话的时候就曾经问过有关郑爽的事情。

那个郑爽并没有什么非常深厚的背景,他的父亲叫郑承功,是一名大商人,以房地产起家,公司名字叫“砖一”。

听起来很土的名字,取得含义就是从每一块砖做起,每一块砖都认认真真。

并且,如今还经营者一个手机品牌,品牌名叫“专一”。

他曾经自称是著名的抗击倭寇的英雄郑成功的后人,但别人的调查结果是他根本就跟郑成功没有任何关系,这么说也不对,他们还是有关系的,他们都姓郑!

真要说起他的来历,他其实还是一名偷渡客呢!只是他混的很成功,偷不偷渡的也就没人提了。

而他的儿子郑爽,确实是个坑爹货,曾经得罪过一个省级干部的儿子。

郑承功为此花费了很大的代价才摆平这件事,正因为如此,那天听过柳蓓的话后他才直接走人,甚至连狠话都没说,但没想到,他竟然会真的下黑手。

不过现在想想,柳蓓当初似乎并不是无心之言啊,他说过他曾经组建了一个收集信息的组织,专门收集各种消息,尤其是知名人士的各种信息更是被他重点关注。

那么,以他的异能天赋和恐怖的记忆力,那个郑爽他一定是认出来了,所以才说的那番话。这样的话,似乎可以找柳蓓商量商量啊!

还有郑爽追求那个露露是因为什么,他那种没有yù_wàng也没有爱意但却去追求女孩子的举动究竟是什么原因,这些似乎都很有意思啊。

原本自己对他还是不在意的,只是习惯性的了解一下,以备万一。但是现在对方竟然真的就发生了刘士所防备的那万一,已经出招了,自己怎么能不反击呢?

刘士脸上的笑容越来越盛,但这表情在伤疤胡看来却有种莫名的寒意。

“你说,我该怎么处置你呢?”

没等伤疤胡回答,刘士自己又继续说道:

“不如杀掉吧!呵呵……”

“你不能杀我!杀人犯法!我也从没杀过人!”

“哦?”

这倒让刘士诧异了!正所谓有白就有黑,世界绝对不是和谐的,反而是被掩盖成“和谐的样子”,在那层掩盖之下,是出乎人意料的黑暗与血腥。

而眼前这个之前还一脸狰狞的说要杀死自己的嘿道人士竟然说自己没杀过人,岂能不让刘士诧异。

“是真的!我原名叫郝二狗……”

“好二的狗?额……你姓郝?你不是叫伤疤胡吗?你不姓胡?”

“不不不……那个是外号,因为我一身伤疤,又满脸胡子,就给自己起了个外号叫伤疤胡,这样不是很威风吗……嘿嘿嘿!”

说完还一脸傻笑的样子。

“你真的没杀过人?”

虽然又问了一遍,但刘士已经能够确认眼前这个名字非常秀逗的家伙真的没有杀过人。

但凡杀过人的,都会有一种莫名的气质,在梦境空间中没少见过这种人,对那种气息非常敏感。

即便在现实社会,刘士也见过很多这种人,不说李云霄身为特种兵执行的任务就有这方面的,就说在森农架基地时那么多跟他同样来执行任务的人都是见过血的人。

而刘士本人其实也可以说是手上沾满血腥之人(现实中、梦境空间中)。

“那你刚才怎么说雇主要你杀死我?”

“那个,其实雇主根本没有那么说,只是说要你两条胳膊,我那么说只是想吓你一下!”

“哼!要我两条胳膊?”

看着刘士阴沉的脸,郝二狗急忙大声说道:

“那不是我的意思,是雇主的意思!我也是拿钱办事而已!世界本就是这样,干这行的就是刀口上填血我从不杀人已经算很好了,踢到铁板我认栽!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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