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大宇说道。
“那那个世界的人还真是幸运啊。我去的那个世界,人类卑微,异族强大,人类只是无数种族中最弱小的一部分。
那里的异族,十分强大,还可以修炼,而且那是一个魔法与科技并存的世界,系统十分成熟,甚至还有强大的种族,创造出了魔导科技,那是魔法与科技的集合体,我的这些宇宙战舰,就是以这些魔导科技为基础的。
那里的人类,被当做实验品,被当做食物,被当做玩具,被当做任何可以随意虐杀的东西,什么都可以是,唯独不是人。
我知晓了这一切后,异常的愤怒,我们可是人类啊,是宇宙的主宰,是智慧的生命,在这里,却被当做猪羊一般屠宰。
我亲眼看到,我所在的那个村落,来了几个异族,所有的人类都跪在地上,瑟瑟发抖,那些异族大声笑着,随意挑选了几个人类小孩,当着村子里的人的面,生了一堆火,把那几个人类小孩全部烤着吃了,而那些人,别说反抗,连哼一声都不敢。
可是我只是一个凡人,空有愤怒,却什么都做不了。但是,我不想再窝囊下去了,反正是死过一次的人,反正烂命一条,反正这里人不如狗,那就想想办法,干一场吧。
终于有一天,我在一次野外出行的时候,遇到了一个尖耳朵的异族,那个异族跟人类长的极为相似,无论是身高,还是身材,都与人类极为相似,于是,我有了想法。
那是一个很和善的异族,见到我后,没有杀我,反而跟我聊了起来,从他那里,我得知了他是一个尖灵族人,拿着一封介绍信,要去城里拜一个强大的三阶战士为师。
于是,我杀了他。对,他对我很和善,没有看不起我是个人类,而且对我很好,还给我一些食物,但我杀了他。
拿着一块大石头,从他的背后,将其活活砸死了。
我不会忘记,那几个当着我的面吃小孩的异族,就是跟他一个种族的。
杀了他以后,我拔下了他的衣服,割下了他的耳朵尖。我穿上了他的衣服,拿着他的信件和身份证明,用很像凝胶一样的树脂,将那耳朵尖粘在了我的耳朵上,去了城池。
我知道,如果我想回家,靠穿越肯定是不行了,只有自己强大起来,掌握了那可以穿梭宇宙空间的科技,才有回家的希望。
到了城里后,根据信件上的地址,我找到了那个三阶战士。幸运的是,他并没有见过那个尖灵族人,只是与其长辈有旧罢了。
我顺利的拜入到了他的门下,成为了一个战士学徒。
说是学徒,其实跟个打杂的没什么区别,那里有很多的学徒,也有着许多的一阶二阶的战士,他们修炼着身体,修炼着一个叫斗气的东西。
我也幸运的得到了一个斗气的修炼法门,我如获至宝,每天白天做工,晚上修行那斗气法门。
这那里,我活的连狗都不如,每个人都欺负我,包括那些跟我一样的学徒杂役,所有的脏活累活都是我干,所有的黑锅我一个人背。
他们打我,骂我,欺辱我,我心中恨透了他们这些人,却不得不每天笑脸相迎,我发誓,等我哪一天强大了,一定要杀光这些人。
我做工挣到的可怜的钱,都被我用作请他们吃饭,给他们买礼物,帮他们做事。渐渐的,他们也接纳了我这个新人。”
请记住本书首发域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