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主导的贸易体系中,这倒是早有成熟的方案可用。商务部早在三十年代就已经制订出了以《外商经营指导意见》为主的规范,引导外国商业机构、资本及个人进入海汉商业贸易体系,并且在南海地区、大明沿海等多地进行了广泛运用,二十年来已经积累了足够丰富的实际操作经验。


状态提示:第2704章
本章阅读结束,请阅读下一章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