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尚小说>都市现代>吸血传奇>第72章 红毛尸妖

有人埋在泥沙底下!凌世林大惊,手中的麒麟石拿捏不稳,差点掉落。干枯的皮肤,冷漠的眼神,尖利的犬牙,恐怖可骇的脸,凌世林高声大叫:“僵尸啊啊啊啊啊!”

“逗比王爷复活?”凌天奇也吓一大跳,忍不住心头荡漾。就算是普通人躲在暗地里等你走尽了突然跳出来吼叫一声,谁能心定神闲,处变不惊?何况是死了几百年而不腐化的干尸突然跳起来,圆睁着眼睛冷冷地盯着你。

“快回来,要尸变了!”马苏华焦急的语气喊道。心惊胆寒的凌世林连滚带爬,飞快地跑回来躲在马苏华背后。马苏华的话没错,干尸果真起了变化,身体充气般膨胀,肥了,胖了,肉多了。可肉质粗糙,仿佛鳄鱼的表皮,长出一块块倒立的鱼鳞。而鱼鳞之间的缝隙,一根根红色的毛伸出,有野猪毛粗细。霎时间,干尸露在外面的皮肤都被红色的毛掩盖了。皇冠也被浓密的毛撑起,掉落在地。

嗷!红毛尸胸膛挺起,仰天长啸,口中喷出红色的烟雾。烟雾弥漫,却不散去,凝结在空中,不多时,形成一片红色的雾海。红毛尸在红雾海再吼叫一声,快冲向马苏华,追风逐电的度比猎豹还快。

“别管他们,你们先躲起来!”马苏华叫道,降魔刃的剑刃从剑柄刺出,一剑斜挑,削在红毛尸的胳肢窝,划破龙袍,深入里面,却被坚硬物体阻挠,锋利的剑刃竟难进半分。

凌天奇、凌世林哪还要马苏华说,飞腿卷风,闪身至一边。欲躲到棺材后,可红雾连绵,灰蒙一片,凌世林担忧不已。“红雾不会有问题吧?”凌世林问凌天奇。

凌天奇想到自己的僵尸身份,记起马苏华说过僵尸百邪不侵、金刚不坏,出于凌世林的安危,于是说:“我先进入试试,等没事了再叫你进来。”

凌世林热泪盈眶,激动地说:“好兄弟,果然不愧为是我最好的兄弟!如果你不幸仙逝了,我定会将你风光大葬,请九九八十一个法师给你诵经度,那时敲锣打鼓,唢呐炮仗,追魂哭丧,样样不会少。而且最好的寿衣,最好的棺木,最好的风水地,反正给你最好的,一个字,奢华!”

凌天奇吐出口口水,连说:“呸呸呸,大吉大利。乌鸦嘴,什么死啊死的,你才不幸玉碎呢,我可还想活个五百年,长命百岁,荣华富贵呢。”

“五百年还不死?”凌世林指着红毛尸说,“那不和他一样?”

凌天奇面色沉重,实则开玩笑地说:“记住你说过的,我如果时运不济英年早逝,葬礼一定要办得风风光光,极尽奢华。不然我做鬼也不会放过你。到时候等你熄灯,我就会从你电视机里爬出来找你聊天,畅谈理想。切记呀切记。”

“去去去!说这些鬼话。你都说了,你不是要活五百年吗?现在十八九岁,黄金时代,大量的青春等着你去肆意挥霍,你现在走了,就走得太不值了。”

“哟哟哟哟哟!”凌天奇拖长音,“说得比唱得好听。啥时候成的哲学大师啊?凌大师?”

“说,我是不会。唱倒是挺不错的。要不要来一段开开眼?”凌世林清嗓子预备唱歌。

“得了得了。”凌天奇摆摆手,“你的鬼哭狼嚎我可没兴趣听。我去了。”

“说不定这是你人生最后的音乐,这你都不听?”

“我走了。”

凌天奇走进红雾,前半身刚进雾气范围,胸前的桃木牌便绽放三尺金黄色光芒,红雾被阻挡在光芒之外不得靠近半步。凌世林见了,宽心地踱步至黄金棺椁后边,左手竖掌在胸前,右手掂量着麒麟石,念念有词地说:“南无阿弥陀那个陀。老衲云游四方,立志除魔卫道,今日所困,实属天意。大义凌然间,舍弃小我终成大我,降下佛家舍利子,清除妖孽,还世间一个清白之道,朗朗乾坤。善哉善哉!”引得凌天奇几度欲作呕。

红毛尸嗷嗷嚎叫,右掌拍下,拍在马苏华搁在胳肢窝的降魔刃剑上。马苏华虎口一麻,降魔刃险些脱手,直到她顺着掌势原地旋转一周,才消去这一掌的力道。

然而红毛尸也不轻松,拍着降魔刃的右手呲呲作响,瞬间焦黑,红毛被烧得一干二净。红毛尸不同于寻常的行尸,它似乎保有灵智,带着深深忌讳的目光瞄了眼降魔刃,大吼三声,又对马苏华展开进攻。

龙袍一甩,宽大的龙袍无限延长、放大,像一面遮天蔽日的墙,将马苏华团团围住,上下前后左右全是布,像个帐篷,但你帐篷空间要大。红毛尸东南西北,攻击方位不断变换,出其不意地在背后给马苏华一拳,等马苏华转过头防御,又到前面踹马苏华一脚。马苏华当即饱受摧残,身上伤痕累累,皮衣都被抓开几道口子,露出白嫩的肌肤,以及血淋淋的抓伤。

凌天奇与凌世林在红雾里呆着,灰蒙蒙看不清,也不知外面的战况怎么样。但对马苏华灭妖的道法千个百个放心,于是全权交给马苏华处理,自己就坐等胜利的凯歌奏响。

马苏华内心焦急,每当降魔刃挥动斩劈,龙袍便长眼一般后退,降魔刃硬是触不到龙袍的边。眼见身上的伤口越来越多,鲜血愈流愈勇,浮躁与不安让马苏华怒火难耐。

“龙神敕令,火刑天烈剑法!”

整只降魔刃迸涌滔天火焰,足有九米长,热浪迫人。此火一出,来不及倒退的遮天龙袍刺出一个洞,洞周围烈焰灼烧,向四周扩散。马苏华握着长度夸张的火剑横切,猛烈的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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