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嘎——吱——”一声沉闷的重响,随着朝阳升起,咸阳城北门守门的官兵们打着哈欠缓缓开启了城门。不等他们转头呼喝城门内外的百姓们安静排队,就见一主一仆,分别骑着一匹绿骢马和一头杂毛驴子,对他们视若不见地小跑着出了城门。

待守门的官兵想起还没有查看他们的出城路引,想要把他们叫回来的时候,已经来不及了——他们有没有路引倒是并不相干,可惜的是少讨要了两枚过路的铜钱,让官兵一想起来就后悔不迭。

“主子,咱们明明有路引,为什么您刚刚还要冲出城门去?”那一主一仆虽然已经走出一段路了,但是身后那守门官兵往外追了几步的动作却并没有瞒过这对主仆,骑在杂毛驴子上的仆人生得一张圆脸很是白净,若不是那一身书僮打扮,远远看去倒像是城里某大户人家的小少爷似的。

前面骑在绿骢马上的那位“主子”年纪也不甚大,看上去不过十三、四岁的年纪,穿着一袭竹青色的直缀,马鞍后面挂着两个书箱,明眼人一看即知:这定是哪个大户人家的少年公子带着书僮出来上学来了。听到后面仆人的话,他稍微拉了拉手中的缰绳,放缓了骢马的速度,回头教育小书僮,“怎么走了这么多天,你还是不懂?那些守城门的根本就无所谓你有没有路引,扣下要过路费才是真的。”

“那也不过才两枚铜钱,主子……”那书僮似乎也是从小富养着长大的,不懂得钱的好处,又或许是平日里大手大脚惯了,真心不把那几文钱放在眼里。言语间,比起一般中等人家的当家人还要更轻狂些。

骑在马上的人对着这样的小书僮也有些无语,不过,他却没有对小书僮说出什么重话来,只无奈一笑:小书僮虽然生性天真、不谙世事,但是对自己的忠心却是没得说。也因此,自己才敢——也只敢把他带到这西安府来。

“两枚铜钱确实没什么要紧。”他按捺着性子给小书僮解释,“就怕他们贪心不足,欺负我年少,把咱俩扣在那里纠缠不清——这咸阳城距离泾阳县不过大半日的路程,咱们一大早出城,就是为了能尽快赶到泾阳,下面的事才好进行下去,又哪有那么多的闲功夫和这群城门守兵葳蕤?”

“他们还敢把主子您僮显然对这世间的龌龊黑暗了解的还不如他的主子多,他瞪大了一双圆眼,既不敢相信,又有些愤恨,“如果他们敢拦下主子您,那咱们就去把知府大人请来,看看还有没有人敢拦您!”

不只无语,那少爷简直是要头疼起来,他轻轻拍了拍自己的脑门,不知低多少次在脑海里反思自己把这小仆从带出来究竟是不是一个正确的选择。但是——他不知想到了什么,略显幼嫩的眼底露出一丝不符合年纪的狠厉,下一瞬,这些又被尽数遮掩起来,只剩下满脸的纵容。

“好了,昨天那是没有办法我才去找知府的,今天可不想再去找他了,免得他真的派一对兵官送我去泾阳……不说在咸阳的事了,你可要记着,等到了泾阳,你可千万遮掩好了,别吐露出我的身份来。”

“知道了,主子!”小书僮这一路上已经被叮嘱过很多次了,他不敢真的那白眼去翻自己主子,却也不经意地露出了一丝不耐,“主子,您就放心吧,我什么时候搞砸过您交代给我的差事?”

那少爷微微一笑,不再争辩,“那就好,咱们快些走吧,或许赶得及到崇明书院吃午饭!”他朗声一笑,抬手挥了一下马鞭。

“唉,也不知道这崇明书院到底哪里好,少爷放着……”小书僮一边小声嘟囔,一边催着身下的杂毛驴子,疾追着前面的主子。

日光下尘土飞扬的黄土路上,一主一仆、一马一驴欢腾地向前奔跑着。

不只这一对主仆,他们两个的目的地——崇明书院的早晨,也早已拉开了序幕。

木板门连着被敲响了两、三声,茴娘才睁开眼睛,她伸着胳膊打了个小哈欠,这才掀开被子下床。敲门的人听到屋内的动静之后就已经离开了,茴娘听着动静,猜测着应该是去对面西厢敲表妹珊娘的门了,不禁微微一笑,穿好衣裳,快手快脚地对着桌上的铜镜把头发扎在头顶,挽了个男童似的发髻,轻悄悄地开门去耳房拎洗漱用的热水去了。

崇明书院背靠泾阳县秦家村,在天下学子心中也颇负盛名——若是再早一、二十年,这里也算得上是江北数一数二的大书院里,每一科从书院里走出去的进士举子,少则十数人,多则数十人,甚至有一年殿试,状元、探花还有二甲传庐皆出自崇明书院,让崇明书院在士林弟子之中风头一时无两。

近十几年虽然再也没有那样的盛况,却也不至于就堕了先祖的名头,每科总能出来几个进士,让世人不至于忘记这座书院。茴娘的表舅秦孟章家世代为崇明书院的执牛耳者,秦孟章本人作为崇明书院的现任院长,可以称得上是当代大儒,但是表舅家向来家风严谨淳朴,不讲究吃穿住用,因此虽然驰名天下,全家人却只住在书院后的一座二进小院内,和书院一前一后,建在秦家村与北仲山之间。

好在秦家这二进小院内居住的人并不多,秦孟章的兄弟们早就分出去另外居住,他虽是名仕,却并不fēng_liú,只有一房妻子邹氏,夫妻两个感情甚笃,共育有两男一女三个孩子,另外还养在家中的,就只有茴娘了。

说道茴娘和秦孟章之间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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