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尚小说>都市现代>异世道>四十四、康复

住进布达拉宫。

我是雪域至高的王。

在拉萨的大街上流浪。

我是世间最美的情郎。六世仓央嘉措

这首藏体诗,是**历史上最伟大的一位诗人,同时,也是当时**政治和宗教的最高领袖,六世仓央嘉措所作,且不论这位活佛对佛法、爱情、还有政治的诸多纠缠,单从他的诗上来看,是绝对当得上伟大二字的。

诺尔古觉得,他现在正是这莽莽北地至高的王,也是世间最美的情郎,因为,他有爱丽丝相伴。

看着她开始艰难的行走,看着她虽然饥饿,却仍然举止优雅的饮食,看着她困倦后安然入睡,爱丽丝的一颦一笑、举手投足都牵动着他的心弦,让他忘记了一切的疲劳与烦恼。

诺尔古从来没有试想过,爱丽丝的温柔将会是什么样子,事实上,这对以前的诺尔古来说,根本就是不可想象的,他更愿意相信魔鬼与天使在一起跳舞,也不愿意相信,温柔这个简单的词汇,会与爱丽丝会产生任何联系。

可现在他却亲身感受到了爱丽丝的温柔,而这温柔,也只为他一人而绽放,这让他豪无抵抗的,就彻底迷失在了这馨香的温情之中。

诺尔古处理完政务的闲暇,开始教授爱丽丝拼音和汉字,以排遣病中的寂寞时光,汉字的艰难,对热恋中的情人来说,并不是不能接受的痛苦,而当学习成为了一种乐趣的时候,学习就会变成一种不能戒除的瘾。

且不用说在几个月后,爱丽丝用还显得生涩的汉语和诺尔古交谈时,所带给他的巨大欣喜,就是与爱丽丝朝夕相对、耳鬓厮磨的时光,也是他永远也不想割舍的珍宝。

其实,与爱丽丝朝夕相对、耳鬓厮磨,才是诺尔古的主要目的,而勤勉教导和勤奋好学,却不过是这个主要目的所产生的副产品而已。

作为一个好学生,爱丽丝是绝对称职的,而作为一个热恋中的情人,她也绝对是大多数男人心目中的最佳人选,但是作为一个很受学生尊重的老师,而这个学生,又恰巧是非常崇拜他的情人,诺尔古的日子除了幸福,也不是一点难处没有。

中文毕竟是一门博大精深的学问,就算是一个非常博学的中文系教授,让他在两个小时之内,写出三百个不同的汉字,那也是很难做到的。

所幸的是,诺尔古在前世就已经证得了佛门根本智,后来又博览群书,想要真的忘掉这些知识,也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当然,这指的是在他没有患上失忆症的前提之下,但对他帮助最大的,却并不是那些浩如烟海的经典,而是一篇仅有千字的短文“千字文”。

说到这篇文章,还有很多非常有趣的故事,最有意思的一个,是说,周兴嗣得罪了梁武帝肖衍,梁武帝为了处罚他,让他在一夜之内,用一千个不同的文字,编成有内容的韵文,否则就严加处罚,周兴嗣用了一夜时间将其编完,却累得须发皆白,由此不难想见,汉字体系的博大精深。

诺尔古站在周兴嗣这位巨人的肩上,对于他并不精通的教育工作,还是能勉强可以胜任的。

这一时期,大量的学问也都以故事的形式,不断的从诺尔古的嘴里,转移到爱丽丝好学的大脑,由于,诺尔古以往就传授了爱丽丝一些五行法术,爱丽丝在学习汉文化的过程中,也进一步加深了对法术的理解和认识。

当阿尔布莱特帝国的政令在筹划了一个冬天之后,终于随着春暖花开而如火如荼的进行时,诺尔古的身体,也在药物和感情的双重治疗下全面康复,爱丽丝也已经可以自由行走,绝美的风姿也在日渐恢复。虽然还不能像以前一样弯弓射箭,但完全康复也不过是早晚的事情了。

诺尔古高兴之余,也放开心胸,与爱丽丝骑着独角兽踏遍青山、尽情游玩,或在晨曦中,迎着朝阳在花间散步,或在夕阳下,登高远望,或在月明星稀的夜晚,在河边徜徉,两人都不断地用幸福与美好,为本已绝美的自然风物,又平添了几许浪漫温馨。

当雄浑嘹亮的长啸,响彻了落日峡谷驻地时,诺尔古和爱丽丝的心里,同时感到了一丝怅然,他们都知道,幸福不会只为两人而停留,也不会因为个人愿望而回头。

诺尔古毕竟是北地第一强国的王子,也是极地万年仅有的一位神子,他肩负的责任实在是太多了,能有这几个月的清闲快乐的时光,除了要感谢那位将他们打成半死的狂魔大剑师之外,就只能将这份功劳,归功于神灵的眷顾了看着十只雄壮的狮鹫降落在驻地,诺尔古和爱丽丝清楚,忙碌的时刻又要到来了。

狮鹫已不似以往木讷,高傲而不可一世的气势,充斥在全身上下每一寸地方,黄色的眼睛在转顾之间,如同惊雷闪电震撼人心,喉管内不时发出的低吼,也时刻展示着不容侵犯的威严。

十名狮鹫骑士盔甲鲜明,身上散发着强者独具的气势与自信,十双桀骜不驯的眼睛里,满是驰骋纵横的狂野与彪悍。

与狮鹫骑士一同前来的艾伯特,笑着对诺尔古说道:“王子殿下,这就是你斩杀狂魔大剑师为帝国发掘的宝藏,现在这批宝藏,已经展现出耀眼的光彩,从此以后,北地将再也没有能与我阿尔布莱特帝国相抗衡的对手了”。

诺尔古连连点头道:“好、好、好,能拥有这些空中勇士,实在是帝国的大幸,我要好好的感谢卡里索斯完成了这项任务,一会我就会通报嘉奖他,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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