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九和尚是一个言而有信的人,自从接过了红丝拜托保管的那把上古宝剑,非常上心。
为了等候红丝出狱,阿九和尚挑选了一家距离府衙监狱不太远的小客栈居住。一连三天,从清晨到日落,他每天都去府衙监狱门外守着,希望看见红丝从里面走出来。
阿九和尚虽然身材胖硕,可是做起事来却心思细密,为了避免别人看见一个出家人随身带着宝剑碍眼,他特地采购了一大筐子苹果,把上古宝剑藏在苹果里面,随身背着,即可随时食用,又能掩人耳目。
阿九和尚喜欢吃苹果,每天傻老婆等汉子似地、盘腿坐在府衙门口附近的一棵柳树下,一边吃苹果,一边眼巴巴地望着监狱大门。
此时正逢初夏,没到苹果丰收的季节,所以,阿九买的一大筐子苹果还没长熟,青苹果吃在嘴里发涩,口味欠佳。
等人是一件非常考验耐心的事情,阿九和尚等啊等,望眼欲穿。
三天过去了,不见红丝的影子,阿九和尚心里这个惆怅啊,开始担心起来。
阿九和尚的一大筐青苹果减少很快。第一天的时候,他心不在焉地吃苹果解闷,不知不觉地吃下去了小半筐子,搞得有点涨肚。第二天也还勉强吃了几个青苹果。第三天仅仅吃了半个青苹果,就感到咽不下去了。
等到第四天早上,阿九和尚照例盘腿坐在那棵柳树下等待红丝,手里捧着一个青苹果发愁,再也没有一点食欲,心里盘算着:
事不过三,今天已经是第四天了,如果等到晚上红丝再没音信,自己是不是要深夜潜进监狱里面去察看一下?
临近中午的时候,天气变得炎热,太阳光火辣辣地有些刺眼。阿九和尚眯缝着眼睛望着监狱大门,生怕自己一个不留神,错过了和红丝重逢的机会。
这个时辰没有行人,四下里静悄悄的。
阿九和尚初来此地,人生地不熟,消息不灵光,除了安心等待,没有别的好办法。
事实上,阿九和尚不知道,就在他帮红丝打擂比武的那天深夜,他在小客栈熟睡的时候,红丝已经被国舅爷吴阜手持国王御赐金牌,亲自接出府衙监狱了。
那晚在监狱接待室里,国舅爷抱起红丝,如获至宝,喜气洋洋地大步走出门去,登上马车,风驰电掣般地回到国舅府。
大管家胡丹骑马跟在国舅爷的马车后面,心想:得了,这下子国舅爷有事干了,肯定会为了红丝这个妖孽,还不把整个国舅府搅乱得鸡飞狗跳强?
果然,不出大管家胡丹所料,马车一驶进国舅府,国舅爷一连串的命令紧跟着下达了:
立刻烧洗澡水,准备换洗衣服,派人请大夫,熬人参汤,煮八宝粥,等等。
虽然已经是深夜,国舅府灯火通明,府里几乎所有的人都忙碌起来,国舅爷的寝宫人流穿梭,像走马灯一样进进出出。
一队丫鬟排队走了进来,一个个手里端着各种各样的水果茶点,整齐地摆放在桌子上。
国舅爷看着红丝躺在床上,昏昏入睡的样子,本来想好好照顾红丝一番,此刻反而不忍心吵醒他,还是让他多睡一会吧。
国舅爷挥手命寝宫里的丫鬟小厮和护卫们都出去,只留下大管家胡丹有事相商,见无他人,问道:“胡管家,小爷想给红丝安排一个随身跟班,你觉得哪个人比较靠谱?”
大管家胡丹眼珠儿转了转,肚子里面把国舅府里的人掂量了一下,暗自寻思:
目前在国舅府里,除了国舅爷,可以说自己地位颇高,实权在握。对自己位子威胁最大的,无疑就是主事仲费。特别是近日来,主事仲费深受国舅爷的器重,呼声日益高涨,大有后来者居上的苗头,成为了自己的心腹大患。
大管家胡丹回禀道:“国舅爷,据奴才看,红丝的事最近闹得满城风雨,不断惹出是非,牵连甚广,从王室成员、高官权贵、江湖帮派、杀手集团、青楼黑道、等等,一系列上上下下人物对他十分关注,所以,必须要选出一位可靠的人选,才能适合做红丝的随身跟班。”
“嗯,你说的有道理,那么,你推荐何人?”
“国舅爷,咱们府里下人虽多,奴才觉得主事仲费可以优先考虑。”
“不错,小爷也觉得仲主事可以胜任。”
大管家胡丹没成想国舅爷会附和自己的提议,心里好像一块石头落了地,心想:主事仲费被自己排斥到一边,去伺候红丝这个烫手的山药,彻底排除威胁。
国舅爷马上命人把主事仲费叫来,告知准备安排他当红丝的随身跟班。
在别人眼中,仲费从一个主事变成跟班,很明显被降职,在国舅府里的地位贬低了很多。
主事仲费并不这么想,相反,心中大喜,非常乐意担当这个任务。
主事仲费认为:这是国舅爷对自己更加青睐的一种体现。
试想:红丝是什么人?是国舅爷心尖上的人。况且,凭红丝的出身和才华,坚韧不屈的毅力,无不预示着红丝会在不久的将来,潜龙脱困,飞黄腾达,自己将有所借助。
事情就这样愉快地决定了,从即日起,主事仲费做了红丝的随身跟班。
主事仲费变化很大,从心底扭转了以前对红丝的歧视,开始认真服侍。
红丝一连沉睡了三天。
这期间,请来一名大夫进屋诊治过,也曾喂红丝几滴人参汤喝,有人送来一套新缝制的戎装放在床边,其他时间无人打扰,只有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