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弄死他,难免会引起别人的猜测,先是猜测白平昌就是试图加害女儿的凶手,然后就会猜测一个父亲为什么要害死女儿,到时候,有那心思深的没准又会想到十四年前的事,那她和女儿的秘密就未必能保住了。就算事隔多年早就没人能知道当年发生了什么,她也不想让任何流言蜚语波及到宝贝女儿身上。

公了丢掉性命,私了只是受伤,白平昌不用想也知道该怎么选。

他颤颤巍巍地从地上爬起来,哀求地看了沈诺岚一眼,见那莹白如玉的脸上没有一丝松动,知道今日是免不了要流血了,他挪着沉重的脚步走到墙边,把挂着的宝剑拿在手里,忍不住骂了自己一句“蠢货”,当初挂幅丹青多好,好死不死为什么非要在这挂一把开了刃的宝剑?

缓缓地把宝剑抽了出来,雪亮的剑身让白平昌的心都缩成了一团,他磨磨蹭蹭地把剑鞘放到书案上,拿着那宝剑比划来比划去,实在是不知道该砍掉哪里好?

脑袋?开玩笑!手指?肯定不行,他是文人,少了根手指没准被说成是容貌不端,连官都不能做了。

突然,他脑袋中灵光一闪,“夫人,断发如断头,我把头发斩掉一半,可以吧?”反正头发是束在冠中的,垫上些东西别人也看不出来。

沈诺岚冷笑,“既然断发、断头是等同的,那直接从脖子上断开吧。”

她这显然是不同意。白平昌想来想去,还是砍掉一根脚趾好了,藏在靴子里别人不知道。

白平昌一点一点地把左脚上的靴子脱掉,又把袜子去了,他可怜兮兮地看了沈诺岚无数次,希望她能饶过自己,可惜,她只是一脸平静地坐在那里。

看了看自己整整齐齐的五根脚趾,白平昌摸摸这个,摸摸那个,砍哪根他都舍不得啊,比砍亲生儿子还痛。

最终,他选好了,就小脚趾吧,中间的不好下手,大脚趾可比小脚趾粗多了,还是选最小的好了。

把宝剑竖在脚边,白平昌咬咬牙,用力砍了下去,随即发出一声压抑的惨叫。

他重重地喘了好几口粗气,大着胆子看向自己的脚,惊讶地发现小脚趾还在,上面只划了一道浅浅的伤痕,连血都没出。

他眨眨眼,看看沈诺岚,却对上她冰冷轻蔑的眼神。

白平昌重新握紧宝剑,鼓着腮帮子,胸膛剧烈起伏几下,猛地扔下宝剑,跪到沈诺岚身前,“夫人,夫人看在咱们多年夫妻情谊的份上,饶过我这次吧?”

“夫妻情谊?”沈诺岚不可思议地看着他,“咱们之间有夫妻情谊这种东西吗?”

白平昌涕泪横流,“那,我这么多年一直帮你保守着秘密,也算是有功劳的吧,你饶过我这次,我保证一辈子都不把这个秘密说出去。”

“你威胁我?”沈诺岚的眼神顿时变得冰寒彻骨,“你帮我保守秘密,我也帮你平步青云,这是我们当初谈好的条件,如今你也已经坐到了三品侍郎的位子,我并不欠你分毫。至于秘密,就算和离之后你也要继续守着。只要这世上传出只言片语,我不管是不是你说出去的,到时候,白府上下,鸡犬不留!”

白平昌目瞪口呆,他知道,沈诺岚绝不是和他开玩笑,他要是真敢泄露一丝一毫,白府非得被她灭门了不可。

知道今天是逃不过了,白平昌认命地取了个棉巾子,折好咬在口中,握紧手中的剑,看好小脚趾的位置,用力砍了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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