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度走出游戏厅时我的心情更加沉重了,会想到走出来时小米粥最后望我那一眼楚楚可怜的无助眼神,不自觉地我眼睛也开始发酸了起来。
离开时我们跟摇头炳借了一辆车,毕竟我们已经谈好了判,因此摇头炳倒是也没废话,直接让个手下开来个破面包车给我们用,上了车之后似乎对这个“老寿星”早就熟悉的高老大直接给文畅指了个路,随后闲来无事,开始滔滔不绝地跟我讲起了“吃毒饭”这一行当里的种种规矩来。
高老大说,一般他们这种吃毒贩的都不会自己出去销货,进了货之后会把“糖”分发给自己手下的小弟、也就是那些急于上位不甘平凡的小青年去销货,比如夜店、网吧、台球厅这种24小时营业又乌烟瘴气龙蛇混杂的地方,销售对象主要也是青年人。
毕竟“糖”这东西虽说是毒,但给人的印象却跟电影电视剧里那些毒不同,很多年轻人都以为这种东西算不上是真正的毒,平时玩玩也无所谓,所以才越陷越深。
而之所以不自己出面销货,主要还是因为做这行太危险了,根据刑法规定,非法持有ya片一千克以上、海luo因或甲基-本丙胺五十克以上就足够判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是无期了,所以说做这行的是在刀尖上舔血、把脑袋别在裤腰带上赚钱一点都不为过。
正亦如此,手下那些初入社会、对社会懵懵懂懂的年轻人自然而然就成了他们的炮灰、替罪羊。
不过也有另外一个明文规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这东西不满十克者,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并处罚金;而超过十克的话,只要进去,至少要个六七年才出得来。
所以为了保障自己的人身安全,卖这种东西的小混混也从来不会把太多的“糖”带在身上,哪怕是晚上“做生意”的时候,也会事先把身上大部分的货都藏到一些比较安全的地方去,身上携带量一般不会超过十克,更有个规矩是从不会把这种东西带到自己家里去,这样即便有一天被警方破门而入,也不会被判得太重,而且只要不在正在交易的情况下被抓的话,轻易也定不了罪,有门路的只要稍微疏通一下,随便拘留一段时间也就放出来了。
我想,这大概就叫“你有张良计,我有过墙梯”吧,别以为这些年纪轻轻出来混社会的“渣滓”真就一点脑筋都没有,多少年以来各种犯罪形式都已经进化出了一套神秘、独特而又完善的犯罪模式,毕竟是生死攸关的买卖,关系到自身利益危害的法律知识,他们会比一般人更加熟悉。
但即便如此,这条路还是危险重重的,危险越大,暴利越高;暴利越高,做的就越多,铤而走险的人偏偏不少,尤其是一些刚出来混社会的年轻人,疾世愤俗、自负仇富,因此大多都因为受不了暴力的诱惑而走上这条不归路。
毕竟出来混社会的青年人大多不甘心庸庸碌碌的上班,拼死拼活的赚那么仨瓜俩枣的银子来养家糊口,而这条路表面上却很光鲜亮丽,赚得多,又有面子又有女人,因此大多人都忽略了这条路本身就是不能回头的。
他们的想法很简单,发达,他们所崇尚的也就只有一句话“生死由命、富贵在天”,也许他们的想法是,如果我发达了,是老天的庇护,如果我栽了,只能怪自己命不好,总之一切听天由命就够了……
高老大告诉我,当时他做这行的时候,每天五点钟都会准时在固定地方等这种“小兄弟”们过来“交数儿”,然后把那些负责销货的小兄弟们卖了多少“糖”、赚了多少钱都记下来,然后按分成再把那兄弟销货后应得的一份给他,这些账目必须很明确,因为大家都知道钱这东西是一把双刃剑,也许一个小数目的糊涂,最终都会导致自己兄弟的自相残杀,所以向来都是差一分都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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