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恩大哥,我们在这儿干什么?”
天一黑,沈炼便拉着特里斯来到这儿,坐在吧台前,安静地喝着新鲜的苹果榨汁。
沈炼低语道:“别着急,待会儿你就知道了。哦对了,这个酒吧经常发生斗殴,来这儿的人都热衷打群架,待会儿打起来,你千万别慌,冷静点。”
特里斯一脸莫名其妙。
眼瞅着半个小时过去,斗殴没有发生,众人还在不停地拼酒,玩牌。
沈炼咬咬牙,突然推了一把从他身旁走过去的人,让这人撞倒了一张桌子,打翻了很多酒杯,霎时间引起骚乱,几个暴脾气的人你推我攮,一场酒吧斗殴就这样开始了。
游吟诗人见怪不怪,淡定歌唱。
“偷!”沈炼冲特里斯低语,立刻冲进混乱的人群里,如同一条滑腻的鲶鱼穿梭而过,双手诡异的翻飞。
在特里斯反应过来的时候,沈炼已经兜转了一圈,看得他目瞪口呆。
“在晚上做贼,感觉比白天舒爽、流畅多了。”沈炼走出酒吧,看了看夜幕繁星,心情无比畅快。
临近午夜时分,沈炼收获满满,盗贼蛊也接连进化,晋升到了3阶。
这还没完,引发酒吧斗殴,还让他获得1点蛊惑值……又是1点!
“盗神在上,我用了一年半的时间才晋升到6阶,你才一天就晋升到3阶了。”特里斯满脸不可思议,像是看着怪物一样看着沈炼。
“你晋升慢是有原因的。”返回进化之家的路上,沈炼斟酌着道。
“什么原因?”特里斯一下竖起了耳朵。
“疯博士是对的,养蛊的关键在于塑造自己的角色,全身心投入角色中,但不止于此。”沈炼把这一天偷盗经验总结了下。
“什么样的职业是最快乐幸福的?应该是这样的,我们做着自己喜欢做的事,然后做着做着,发了财,出了名,成功了!”
“举个例子,一个人特别喜欢唱歌,他唱着唱着,突然成为当红歌星,名利双收,赚了一辈子都花不完的钱,还获得巨大的成就感。”
“当然了,很多人一辈子都不是这样过的,他们去劳动,去工作,都不是自己最喜欢的职业,被上司要求做很多不喜欢的事情,结果呢,操着卖百粉的心挣着卖白菜的钱,苦逼极了,能快乐起来吗?”
听了沈炼这番话,特里斯若有所悟,迟疑道:“你的意思是,我不够享受做盗贼的乐趣?”
“是呀,你每次偷盗前都很紧张,事后也是心有余悸的,完全没有体验到把别人的东西直接偷来据为己有的刺激和快乐,这样是不行的。”沈炼认真地教导。
特里斯深吸了几口气,陷入沉思当中。
……
第二天上午,精神抖擞的沈炼独自来到边荒镇。
特里斯没有跟来,疯博士需要他帮忙做某个实验,把他留下了。
沈炼找到了约翰·尼科尔斯的宅邸,那是一座铁栅栏围起来的花园城堡,档次与梵缇尔夫人有得一拼,果然是大富翁。
约翰·尼科尔斯的妻子,罗珊夫人,是个吸猫狂人,养了十多只猫,你可以经常目睹她抱着猫在花园里走动。
沈炼把预先写好的信送到看门人手里,并特别叮嘱,这封信只能由罗珊夫人打开观看。
至于信的内容,自然是她丈夫和美丽的菲奥娜小姐,将在明晚在异邦人旅馆幽会的秘事。
“虽然欧美人性开放,但丈夫出轨,妻子不可能无动于衷,她一定会带人去捉奸。”沈炼这样想着,踱着步子逛街去了。
正值事业上升期,他想在白天入室盗窃一回。
……
……
看了书评区的留言,二卷劝退了不少书友,感谢你们以前的订阅支持,不管怎样,我还会坚持写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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