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尚小说>仙侠修真>末世之植物小队>第174章 番外十

不出众人所料,一年后,小宝考上了一所省重点中学,不过他是以第二名的成绩考进去的,开学后,他才知道第一名是个漂亮的女生。

秦妈妈安慰道:“你比人家小三岁呢,考不过人家有什么稀奇的。”

小宝摇摇头高兴道:“我才不是难过呢,我是高兴!”

秦妈妈好奇道:“有人比你考得好还高兴?为什么啊?”她虽然安慰儿子别计较名次,可输给别人还要高兴?怎么想都不正常吧。

“我之前交的两个女朋友都没成功,我总结了下原因,归根结底还是她们成绩不如我,现在好了,终于找到个比我强的了,这次肯定不会分手的!”小宝自认为很有道理。

“……”秦妈妈囧囧有神。

你才十四岁,人家小姑娘哪里看得上你个小孩子,就算看得上,可你至于这么着急找女朋友么,妈妈我虽然不反对你早恋,可也不提倡啊。

小宝笑眯眯道:“老妈你放心,我一定会把她追到手的!”

“……”正常母亲听到儿子这么说是绝对不会放心的,我是个正常人,真的!

年级第一的那个女生叫邹燕,和小宝初中遇到的李芸不同,她是个真正的学霸,从小到大从来没有考过第一名以外的成绩,长相也不错,就是家庭条件不太好,父亲是工人,母亲因为生病常年卧床,她上高中是领奖学金的。

当邹燕听到小宝向她表白的时候很是吃惊,这个男生是自己隔壁班的,成绩很好,是年级第二。不过对方最出名的不是成绩,而是外貌,比电视里的明星都要好看,而且据说年纪只有14岁,以前跳过sān_jí,是名符其实的天才少年。

考虑再三后,邹燕同意和小宝交往了,因为小宝对交往的定义十分合她的胃口。

总得来说,平时约会的内容就是开学习会。

对于热爱学习,渴望用知识的力量改变未来命运的邹燕来说,这是一个不错的提议,对方很聪明,她应该能在学习上得到不少帮助。

那时小宝虽然只有14岁,可是个子却不矮,比普通男生都要高一点,在班级里是前几名的。所以即使比女生们小三岁,还是十分受欢迎,还没和邹燕交往的时候每天都能收到不少情书。

很多女生都对邹燕恨得咬牙切齿,可是却无能为力。

她们也看出来了,小宝就是喜欢聪明的女孩子,她们比不过邹燕,也就只能干瞪眼。

和邹燕的交往很顺利,是小宝三次恋爱中最长的一次,维持了将近三年,直到高考前夕。

虽说是恋爱,其实两人大部分的相处时间都是在讨论学习问题,和其他情侣的相处模式一点都不一样。

高考前夕一般学校都会放几天假让学生放松一下,免得太过劳累影响发挥。

这几天几乎也没什么人念书,现在临时抱佛脚已经没用了,该学的都学了,不会的也不可能在几天内精通。

小宝就想着邀请邹燕去自己家坐坐,和自己的父母见见面什么的,然后再讨论一下志愿问题,选大学的事情两人还没商量过呢。

照小宝的意思,两人最好考同一所大学,反正他们成绩很接近,应该没什么大问题的。

邹燕对小宝的邀请倒是无所谓,他既然这么说了,他父母应该知道两人谈恋爱的事,“好啊,我还不知道你家在哪里呢,你只说过你是宁波人。”

她看小宝平时穿得挺像模像样的,就以为他肯定是城里人,而且家庭条件应该不错。

当初她同意和小宝交往也有这个原因在里面,自己家的条件不好,再找个条件差的,以后压力可就大了,要是准备结婚的话,房车都是问题,甚至还要考虑抚养下一代的高额费用。

虽然考虑这个可能对一个高中女生来说太遥远了,第一次恋爱的对象就是以后的结婚对象,这种几率十分小。

不过就算未来很难掌握,邹燕还是不想和一个穷光蛋谈恋爱,她觉得那是浪费时间。

小宝笑道:“我家在宁波慈山县,离市区有点远,我平时从家里去市区买东西都要坐一个小时左右的汽车呢!”小宝没说那是由家里司机接送的,他觉得那样有点臭屁,还是不说的好。

邹燕哪里知道这种隐情,她一听离市区一个多小时就有点懵了,“你家在农村?!”

“是啊。”小宝点点头接着道,“我家附近空旷得很,周围也没什么邻居,而且我家也没亲戚来往,所以冷清得很,你要是去我家玩,我爸妈一定会很开心的!”

秦爸爸秦妈妈是孤儿,自然是没有亲戚的,可邹燕不知道啊,她只觉晴天霹雳!

邹燕想:照秦小宝的描述,他家住得十分乡下,连邻居都没有那得有多偏啊?!

亲戚也不来往?你家是怎么得罪人了啊?!不会是欠钱不还什么的吧?!

这一番脑补,邹燕吓得不轻。

秦小宝家是不能去了,去了以后可就说不清了,要是被这家穷人给缠上,多吃亏啊!自己的前途可是光明得很!哪里能让这种事拖后腿!

早知道当初了解了情况再交往了,现在怎么说都有点感情了,这么好看优秀的男朋友,不动心那简直不是正常人。

考虑了再三,邹燕还是决定和小宝分手,不过她前脚刚说出答应的话,后脚就提分手不太妥,于是她对小宝抱歉道:“对不起小宝,刚才我答应得太快了,我还以为你家住市区呢,现在才知道不是。这样的话,你家就离我家比较远了,我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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