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往的兵卒衣甲,只要满足于甲身、甲袖和甲裙这三个关键部位,其他的都很随意,但罗士信手上的这副衣甲,除了甲身、甲袖和甲裙这三个关键部位以皮革编制以外,袖子衣领裤腿这些地方都以红色的绢布整齐的缝制了起来,看上去非常的美观,就如马周说的“艳丽!”
罗士信上下左右一瞧,也挑不出什么毛病,毕竟是精心设计的,古代也没有非主流的思想,做工美观都符合大众口味。
都是大老爷们,罗士信也没有顾忌其他,直接将自己身上的紫袍官府给脱了,甩手丢给护卫,将手上的衣甲穿在了身上,边整理着衣袖边道:“怎么样?”
马周脑袋有些转不过弯来,完全不了解罗士信唱的是哪一出。
“帅不帅气?”罗士信追问了一句。
马周嘴角扯了扯,道:“大将军剑眉朗目,俊雅之中带着三分轩昂气度,确实是人中英杰。”他不擅于恭维人,不过罗士信身形高挑,天生的衣服架子,就算是穿着小兵衣甲,依旧有着一股吸引人注目的气度。
“谁让你说这个了,我长的如何是大家都知道的事情,还要问你呀!我说的是衣甲,这衣甲怎么样?”罗士信带着些许自恋的说着,不得不说比起他前世那中庸的相貌,罗士信的的确确是难得的帅哥,论及相貌,一点也不逊色李建成、李世民这对帅气的兄弟。
俏罗成之名,也不是吹出来的。
马周尴尬的咳了咳,他不怎么擅长罗士信这种玩笑,自主的过滤过去,重新扫视了一下道:“此衣甲将兵卒皮甲与绢布甲融为一体,穿着在身上确实美观大方,还很实用,只是这无必要之功,会不会奢侈了一些?”他专门负责粮草、器械这些琐事,也了解了这方面的知识。
大唐朝有十三甲,共分为明光、光要、细鳞、山文、鸟锤、白布、皂娟、布背、步兵、皮甲、木甲、锁子、马甲。其中明光铠是大唐做工最精良防护最得当的战甲,不但帅气而是实用,但是因为做工繁杂,耗资巨大,产量极低,只有个别立了大功的大将在得到李渊的赏赐之后才能够拥有。
罗士信因为洺水城血战与擒拿刘黑闼的战功,得以受到明光铠作为嘉奖。
至于其他衣甲各有妙用,比如锁子甲擅于防范利箭,细鳞甲对于防范劈砍很有一手等等……
皮甲自不用说,由于轻便、价廉被普遍使用,而绢布甲则是用绢布一类纺织品制成的铠甲,它结构比较轻巧,外形美观,但没有防御能力,这种铠甲不能用于实战只能作为武将平时服饰或仪仗兵卒用的装束。
这批全新的衣甲,便是将作战的皮甲与绢布甲合二为一了。即有皮甲的防护力又有绢布甲的美观。
不过在马周看来,这种变化却是奢侈浪费,完全没有意义。
“你懂什么!”罗士信白了他一眼,“看着吧,这匹铠甲会是边兵崛起的关键。”
他说着脸上挂起了深邃的笑容,这批帅气的士兵皮甲他很是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