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呵呵。”
暮离放下钱包,托起茶几上的红酒杯,送到面前。
她轻轻抿了一小口,缓慢咽下。
不错。
是很好年份的红酒。
善语笙身为凉城第一大世家的小公子,果然懂得享受。
至少,在酒店住宿这方面。
别人刷卡,他是刷脸。
多少也算高人一等,有个值得让她惦记的优点了。
两名服务生服侍完善语笙,走进客厅,询问道:“小姐,善公子已经入睡,您还有什么吩咐吗?”
暮离从钱包里取出几张钞票,递了过去,说道:“没事了。”
“多谢小姐。那我们先出去了。”两名服务生接过钞票,恭敬地朝暮离鞠躬九十度,弯着腰板,无声离去。
善氏名门,不愧是五星级酒店。
在这里,任何顾客,不问身价,不论尊卑,都是上帝。
“唔。”暮离喝完红酒,闷哼一声,很快出现不适。
她胃如火烧,腹如刀绞。
不多时,一丝血迹顺着她的唇角漫溢出来。
这是血族吞食人类食物的惩罚。
脏器受损。
轻则溢血,重则腹腔溃烂,化作尘埃消失。
惟一可以补救的办法就是吸食新鲜的血液,补充营养。
从而加快她的逆生速度和新陈代谢,促进血肉生长。
千年以前,她就曾经尝试过美酒佳肴。
只不过那个时候,有一个男人心甘情愿为了她,割破自己手腕上的血管,任她吸食。
当然,那个男人也向她提出了一个条件。
吸血可以。
但是不要把他榨干。
那个男人说,他还想在短暂的人生中,再多看她几眼。
当时,暮离贪玩懵懂,没心没肺。
她并不懂得埋在那个男人心底深处的忧伤。
现在想起来,或多或少有些遗憾。
正所谓:
年少轻狂不识君。
如今相识君不见。
长沙万里黄风起。
一曲箫歌送离人。
“水,水……”卧室里,善语笙的声音干涩沙哑,带着一股异常美味的诱惑。
暮离拿起手帕,优雅地擦干唇角上的血渍。
她站起身,朝卧室走去。
今夜,暂且让她疯狂一次。
她实在是太渴望新鲜的血液了。
……
夜晚,厚致的云层里露出一弯清白的月。
月光透过窗扇,洒落在名门酒店的总统套房里。
卧室中,灯光晦暗,不辨人影。
浅薄的光线中,一道黑色影子昂起头,对着夜空龇起尖锐的獠牙。
她匍匐在雪白的床单上,华衣尽褪。
一副清瘦纤细的腰骨妩媚妖娆,缓缓地伏了下去。
…………
第二天,凌晨四点左右。
一名女子戴着墨镜,披散着金色的长发,步伐轻快地走出名门酒店的玻璃转门。
她的身上,穿着一件黑色的风衣。
她的手中,拎着一只男士限量版皮包。
皮包的锁链上挂着一串钥匙扣。
那是一只奇丑无比的海盗船长玩偶……
…………
一个小时后,清晨五点钟。
暮离站在蓝调倾城的围墙下,昂首向上望了一眼。
随后,她纵身一跃,身姿敏捷,毫不费力地跳进二层小院。
果然,她吸了人血以后,身体的恢复速度越来越快了。
院子里静悄悄的,没有任何动静。
墙角那些老虎、麋鹿等野兽不知被送去了什么地方,只剩下一片被压倒的草痕。
那些青草,全部都是自尾根处整齐折断。
从此可以看出,昨天被抛进院子里的野兽体积庞大,重量不轻,绝对非同一般。
暮离蹲下身,仔细地检查着草痕。
她以为,李慕白最多会把那些死去的野兽送去做实验。
至于活口,那几只活蹦乱跳的小狐狸,总该给她留下。
那是血族兽山上最珍贵的稀兽:雪狐。
即使是血族中人,也不可能轻易抓到。
难怪赢荼会那般虚弱,甚至是向她撒娇,要她背他行走。
暮离推开屋门,走了进去。
屋子里,空气冰冷,没有人类停留的气息。
客厅的茶几上放着一张便笺。
便笺上有一行留言,是李慕白的笔迹:
‘暮离,杨老师发烧了。我送她去医院。你晚上好好休息,尽量不要出门。’
许是李慕白自知亏欠,刻意用了商量的语气。
“呵。”
暮离冷哼了一声,视线淡淡扫过。
被其它女人拐走了?
可以。
这是第一次。
…………
暮离洗漱过后,走进李慕白的书房。
她在抽屉里翻出一本相册,拿回房间,慢慢翻看着。
相册里不仅有李慕白父母亲的相片,还有李慕白的妹妹,吴荏萱的照片。
照片上,吴荏萱穿着校服,剪着一头齐耳的半短发。
她的表情温驯、乖巧,明媚可爱,是典型的花信年华,清纯善良的少女模样。
她双手捧着书本,站在李慕白的父母亲面前。
三个人的脸上都带着笑容,关系十分融洽。
暮离轻轻挑眉,银眸深遂,眼神低沉。
原来,这就是李慕白喜欢的女人。
很弱、很小的一只……
嘎吱——
楼下传来开门声。
李慕白收好钥匙,走了进来。
他站在门口,朝鞋架上看了一眼,目光停留在暮离的鞋子上。